近日,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交通運輸廳與自治區(qū)公安廳聯合印發(fā)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交通運輸部門與公安交管部門汛期聯動協作工作機制》的通知,圍繞預警、“叫應”、調度、管控工作,共同建立汛期聯動協作工作機制,進一步提升公路交通突發(fā)事件處置能力。
根據聯動協作工作機制部署,廣西交通運輸、公安交管等部門將聚焦暴雨等災害天氣及降水等引發(fā)的山洪、地質等次生災害,根據實際情況及預案規(guī)定,聯合開展防御應對和應急處置,確保責任落實到位、落實到人,做到“早預警、早響應、早處置”。各相關部門將與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完善信息共享機制,暢通日常與突發(fā)情況下的信息共享渠道,并通過各方互聯網平臺共享災害風險預警、降雨量、收費站關閉、道路阻(中)斷、交通管控等信息,提高信息共享時效。
在接到氣象部門發(fā)布的災害天氣預警信息后,各相關部門將第一時間通知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和公路管理機構,確保預警信息及時到崗、到人。相關單位要根據氣象預警等級以及惡劣天氣對路段造成的影響,及時采取交通管制、分流管控、加密巡查、力量預置以及清理排水設施等針對性措施,確保響應聯動順暢、“叫應”高效閉環(huán)。
按照管控機制部署,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將督促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,落實“一路一策”原則,科學確定分級分類管控閾值,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完善管控措施,形成本轄區(qū)高速公路路段級管控閾值“一張圖”,定期聯合開展閾值評估并動態(tài)調整完善,根據路段管控閾值,及時會商采取封閉管控、分時段關停、夜間關閉、限速限流等分級分類管控措施,做到應停盡停、應關盡關、應撤盡撤,嚴防次生災害發(fā)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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